长春查获14起用虚假证明套取公积金行为
发布时间:2021-01-08 02: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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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搅拌站仓顶除尘器厂家
单立国
记者从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开分中心获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个别职工不了解公积金政策、急于用钱的心理,采取制造虚假证件骗提公积金,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从今年年初开始,经开分中心采取了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对骗提公积金行为的防范。特别是在对异常件的处理方面,凡在受理过程中经查验系统查验不存在、证件本身有异议或与以往提取记录自相矛盾又无证据的,均予以留置。1-10月份,共留置异常件21个,经中心与相关部门核实虚假的为14个。身份证、结婚证、户口、产权证、银行还贷明细等均发现过造假。
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心一经查实,将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保留对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依法予以追缴的权利,并可做出如下处理:
(一)将骗提行为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骗提人及其配偶5年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骗提人及其配偶5年内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以上14例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的,均已上报中心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完毕。